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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前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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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提供各界展現創新之管道,鼓勵國內大學院校、法人團體及企業機構辦理具鼓勵新服務商品、新經營模式、新行銷模式或新商業應用技術之研發創意、創新等價值及意識之全國性競賽活動,期以獎勵補助活動經費之方式激發並引領各界共同推動,期能厚植商業環境創新能量,蓄積我國服務業總體競爭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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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貳、申請適用範圍 |
| 一、申請資格: |
1. 凡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設立之法人、團體、公協會或公私立大學院校。
2. 舉辦時間自公告日起至97年6月20日止,須於申請日前尚未舉辦完成之活動。
3. 每一單位以申請一案為原則。 |
| 二、獎勵標的: |
鼓勵舉辦具新服務商品、新經營模式、新行銷模式或新商業應用技術之研發創意、創新等價值及意識之全國性
競賽活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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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、申請應備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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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、申請資料: |
| ( 一 ) 活動計畫書6份 |
| ( 二 ) 活動申請書6份(應加蓋單位及負責人用印)。 |
| 二、送件地點:台北市中正區 10015 福州街 15 號經濟部商業司 8 號櫃台 |
| 三、本計畫相關資訊:http://gcis.nat.gov.tw/neo-s/ |
| ※其他申請注意事項說明請參考下載專區-「服務業研發創新競賽活動」獎勵申請須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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